临汾市交警支队联合临汾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协会开展交通宣传活动 华升 孤燕 典平 2022-01-01
图说山西||头条:家有电动车的快看!
昨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临汾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协会开展《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宣传、贯彻、落实等相关工作,增强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2021年12月31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临汾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协会在鼓楼广场、平阳广场等主要路段开展《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鼓楼广场宣传活动现场
支队班子成员参加宣传活动
为市民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支队领导与文明交通志愿者负责人交谈
支队领导观看宣传版面
支队班子成员现场做宣传
文明交通志愿者负责人为群众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活动中,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及临汾市文明交通志愿者向过往市民群众讲解了《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发放了相关宣传彩页资料,并结合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向市民讲解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法闯红灯以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着力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宣传活动中,支队班子成员给前来咨询的群众普及《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详细内容的同时,叮嘱他们一定要要仔细阅读理解条例内容,积极参与响应条例实施,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临汾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活动现场纪实,直属一大队与文明交通志愿者鼓楼广场布置宣传活动现场,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讲解,现场宣传赠送宣传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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