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 2019 年“善行义举榜”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委各党(工)委宣传部,中央和省有关驻并
单位党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善行义举
榜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
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文明开放富
裕美丽太原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根据中宣部
《加强和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工作方案》和省、市《加强和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培育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现就继续深化全市“善行
义举榜”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善行义举榜”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着重体现“爱
国、敬业、诚信、友善”层面的内容,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具体分为五
个类别:
(一)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助学帮残,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
助,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二)见义勇为: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关键时刻勇于保护国家、
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诚实守信:诚信经营,践诺守信,在生产生活中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享有很高的社会信誉。
(四)爱岗敬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
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五)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
迹感人,群众颂扬。
二、范围程序
1、“善行义举榜”由市文明办、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组织推
动。
2、“善行义举榜”要在全市城乡基层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
会、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门前显著位置普遍设立。宣扬好人好事,
展示善行义举。善行义举榜表现形式应庄重、醒目、规范,原则上每
季度公布、更新一次上榜人员名单事迹。
3、立榜程序。(1)发布立榜说明:通过不同形式和渠道,向广大
群众详细说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具体要求和立榜的方法
程序,让群众知道立榜的内容和意义。(2)推荐上榜人物:广泛发动
群众,通过家庭自荐、楼门邻居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多种形式,按
照五种类别推举出上榜侯选人。(3)开展评议活动:在社区、农村、
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成立以“五老”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代表为
主体的“道德评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上榜侯选人建议名
单。(4)确定上榜人选:由立榜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审核把关,确定
上榜名单,予以张榜公布。(5)向上推荐:全市城乡基层社区、农村、
企业、学校和窗口单位要从本单位上榜人员中向上级文明办推荐
优秀上榜人物。
三、宣传嘉奖
(一)宣传推广:市、县两级分别在同级文明网或党委、政府网
站上,设立“善行义举榜”网上平台,集中展示同级上榜人名单和事
迹。也可在同级报纸、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媒体集中展示上榜人名
单和事迹。
(二)逐级推荐。基层单位在推评基础上,逐级推荐上报。各级
文明办将从上榜人员中择优做好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身边
好人”的推荐、参评工作。
(三)立档存底。立榜单位要向上榜人发放纪念证书,并设立善
行义举档案,并将上榜人名单和事迹记入档案,详细记录上榜人物
善行义举的时间、地点、主要事迹等印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全市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善行义举榜”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善行义举
榜”建设工作。涉及创城的责任单位都要设立善行义举榜,做到全
市全覆盖。其中,确因办公设施简陋、无固定场所等不具备立榜条
件的文明单位可采取就进就便的原则与其他单位或驻地社区联合
发布。
(二)各单位设立的善行义举榜应大方、醒目、庄严、节俭,大
小、材质根据实际来确定。要由专人管理、维护,并经常保持整洁干
净。
(三)市文明办在十个县(市、区)建立的善行义举榜,由当地街
道、社区或村安排专人维护、更换。各县(市、区)、各单位也要高度
重视“善行义举榜”的建设工作,要从财力、人力、物力方面予以保
障。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善行义举榜”的设立。
(四)“善行义举榜”建设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
位、文明校园年度考核内容,形成重视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建设的鲜明工作导向。
太原市文明办
2019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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