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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文明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4-15
摘要: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太 原 市 司 法 局 文 件 并文明办〔2020〕12 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 管理委员会,市直各委
       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太        原        市        司        法       局       文 件
                                   并文明办〔2020〕12 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太原西山生态文化
旅游示范区
管理委员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文明城市创建
营造良
好的法治环境,实现文明执法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双提升,现将
《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文明城
市创建提供法治保
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
际认真贯彻落实。
                      太原市文明办     太原市司法局
                                                2020 年 4 月 10 日
 
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
之年,也是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之年。为规
范行
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通过执法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
作,全面提
高执法水平,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文明理念,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和市民文明素质,确保太原市实现进入
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工作
目标,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
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
《山西省行
政执法条例》《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等
规定,以推动严格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基础,开展《太原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联
合执法工作为重点,构建党委统
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方协
调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
文明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政府运用法治
思维和法治方式推
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能力和
水平,引导广
大市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以严格规范
执法提
升城市管理水平,以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以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
政执法行为。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清单指南流程图的基
础上,
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和重大行政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主
动公示行政执法主体、
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
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执
行公务时,要主动出示执法
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
文书,主动告知当事
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政务服务窗口
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申请材
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执法过程中,要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加强案卷
管理,
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严
格落实重大行
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行政执法决定必
须以事实为根据,以
法律为准绳,做到合法、合理、合
情,公平、公正、公开。
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
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部门,作
为《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联
合执法部门,执法行为
不仅直接展示政府形象,且与文明行为促
进密切相关,对
于推动文明执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工作中,
要带头将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文明行为促进结合起来贯彻始
终,
通过行政执法有效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
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执法责任,实施动态管理,切
实做
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岗位配置科学、职
责标准明晰,
执法程序清楚、执法责任落实。市城乡管理
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太原市文明

为促进条例>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并文明办〔2019〕
5 号)
要求,依法界定和明确不同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
法责任,实施
动态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实现行政执
法机关之间监管信
息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升执
法水平,提高执法效能,
确保《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行政执法责任制常态化,督促
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提
升道德素养。
(三)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太原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
定》
《中共太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
于开展行
政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清理工作的通知》,
完善裁量适用规
则和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并
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和《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
条例》相关规定,认真梳理
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的目录清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
结合的原则,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
行政指导、行
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
人、以
情感人,充分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确保行政执法法律效
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健
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部门在执法
工作中,要按照《太原市行政执
法基本规范》要求,把公
正执法理念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做到
执法规范、裁量公
正、处罚公平,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等,
严禁出现执
法畸重畸轻、显失公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执
法名
义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等行为,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以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一)提升执法人员文明素养,自觉接受监督。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文明执法制度,完善长效管理
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文明执法的岗
前培训和
日常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管理,全
面提升执法人员
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外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履行监督职
责,及
时协调解决执法中产生的法律争议和问题,对群众
反映强烈的不
作为、乱作为、执法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
等问题,及时调查处
理,做到行政执法活动可投诉、可追
溯、可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
遵守文明行为规
范,积极投身和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对管辖的工作场所、营
业场所或者服务区域范围内发生的
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
制止和处罚,对违反条例规
定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投诉、举报,要
注重家教家风建设,
使家庭文明蔚然成风,维护文明和谐的社会
秩序。
(二)引进诚信监管和信用奖惩机制。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
化建设,建立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利用“互联
网+监管”
与社会信用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监管信
息互联互通,形
成监管合力,实现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
信惩戒。
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部门要依法建立不文明行
为信用惩戒和公
开曝光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条
例》规定,将单位或者
个人不文明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
录,对其参与相关活动依法予以
限制;要按照当事人自愿
原则,对公民参加慈善公益、志愿服务、
文明行为宣传教
育和对不文明行为举报劝阻制止行为等予以记
录,作为实
施表彰、奖励等措施的依据,完善检查监督、投诉举
报、
教育指导、奖励惩戒等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机制。
(三)抓好舆论引导和普法宣传教育。
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健全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原则,结合职责范围、行业管理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
情况,开
展文明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的普及宣传,
传播文明行为
先进事迹,批评和谴责不文明行为,也可以
聘请文明行为义务宣
传员、劝导员、监督员,协助做好文
明行为宣传、教育、监督工
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文明执法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意义,将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与文明
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促进,自觉为文
明城市创建提
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完善具体举措,确保工作落实。
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善工作举措,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长效常态机制,以
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为基础,助力全市文明创建工作,
确保文明创建工
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大督导力度,纳入工作考核。
市文明办将联合市司法局,加大对各执法单位开展文明执
工作的督导力度,通过案卷评查、联合执法督察等方式,
对各单
位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推动文明执法情况开展
监督检查,建
立长效协作机制,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市委市
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法
治建设项目和文明单位考核测评项目
中。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的情况和有法不依、执法不
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将在中共太
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
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行政执法要情通报》
中分别进行通报
表彰和通报批评。
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
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部门要对开展《太原市文明行为
促进条例》
联合执法工作情况,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具体
报送要求按照市文
明办相关规定执行。
        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10 日印发
                                                     共印 125 份
责任编辑: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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