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副大队长张元德:平安道路上的守护者 晋北聚焦 4月1日
张元德,现任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副大队长。2018年1月山西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个人二等功。该同志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竭诚奉献、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公安事业奉献了他的一份力量。
勤于学习,自觉锤炼,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张元德同志深知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才能承担新时期交管工作的更高要求。因此,他坚持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并十分注重知识的更新,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和岗位锻炼的机会,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领会和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各方面提高自己,不断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对客观事物的洞察力,增强思想的前瞻性、眼光的敏锐性和工作的创造性。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忻州创文鞠躬尽瘁。
忻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忻州交警作为主力军之一,冲锋在前、疏导交通、严查严管,顶烈日、冒风雨奋战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当好“道路守护者”,用汗水和心血为营造我市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心投入、倾情奉献。
交警工作,没有刀光剑影的搏斗,也没有血雨腥风的厮杀,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坚守,平凡的默默奉献。张元德同志始终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战场,不怕风吹日晒,每天冲锋在“创文”第一线,引导行人文明出行,积极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一盔一带”等安全宣传,全身心投入,努力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我市文明交通行动。
在“创文”期间,他每天早晨6时到岗、每天晚上9时撤岗、每天三餐均在路边解决。每天从清晨开始,在大队辖区最繁忙的路段总能看到他的身影,疏导交通,护学护校,引导行人文明过马路,认真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的责任和要求。
“管理不是目的,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才是我们的目标”,这是他反复说的一句话。为了确保创建工作达到成效,他不仅是用手、用脑指挥交通,更是用“心”工作,看到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和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他严厉处罚批评的同时,更多的是耐心劝说引导。面对越来越严格的执勤要求,看到他汗水湿透的警服和被烈日晒得通红的手臂,让群众情不自禁的为他的敬业点赞。
为了打造平安、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他积极组织大家开展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对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翻越隔离设施,驾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进行劝导,为我市“创文”成功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心系群众,真情投入,营造服务和谐氛围。
张元德同志在古城大队工作以来,数年如一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他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情系百姓需要,将自己的责任、热情、智慧和心血奉献于工作之中,只要群众需要,就会认真去做。由于景区的特殊性,星期天、节假日比工作日还忙。休息时间到辖区路面上不停地奔走更是司空见惯。多年来,他不计个人名利与得失,用耐心、平和的心境,热情、友善的态度,真诚、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张元德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中,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交管工作的发展之路。他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大队的交管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他一心为警的奉献精神和扎根基层实践的显著成绩,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圆满完成了了公安交警的各项职责任务。
2020年以来,张元德同志带领全队民警、辅警大力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共查处违法停车9730例,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694例,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136例,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109例、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3261例,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56例、饮酒驾驶55例,醉驾6例,查处机动车逾期未审验235例,毒驾2例。
在今后工作中,他仍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投入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为全市交管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平安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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