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并文明办〔2021〕25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太原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委各党(工)委宣传部、中央和省有关驻并单位宣传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学好人、敬好人、做好人。太原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上半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活动由太原市文明办主办,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委各党(工)委宣传部、中央和省有关驻并单位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范围
推荐对象为所有长期在太原工作、学习、生活的城乡居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等。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工作人员、企业员工、志愿者、社区居民等等。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的个人。
4.对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社会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等涉及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机处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优先推荐。
三、类别及标准设置
太原市“身边好人共设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
(一)助人为乐: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在国家和集体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三)诚实守信:忠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信仰,尊道德、守法纪,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四)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忠于职守,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履职尽责、默默奉献;严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1.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不辞辛苦。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深受群众信赖和好评;时刻以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利用好自身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一代人才成长。
2.担当作为: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工作中冲锋靠前、主动担当,时刻保持奋发进取的工作状态,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讲规矩、讲正气,严格按照规则章程办事,恪守公平正义,守住“一方净土”;工作不走形式、不搞变通,是苦干实干巧干的的标杆。
3.卓越贡献:追求进步,争创一流。主动学习、深入调研,热爱本职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先进经验,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业绩;扎根基层,投身乡村,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带领群众兴业致富,成为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建设的中坚;致力于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创新发展:敢于创新,善于突破。创业兴业,围绕转型出雏型,助力产业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军带头人;在创新型或创业型新兴产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工作方法、研究理论或实践创新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5.为民服务:坚守初心,一心为民。坚持以为民服务为本,把工作体现在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行动中去,赢得群众广泛好评;真干事、干实事,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强化落实、主动作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四、活动流程
太原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采取推荐上报、点赞评议、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网上公示、文明委审批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一)推荐上报阶段。身边好人的推荐采取个人推荐、本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进行。已获得“中国好人”“山西好人”“太原好人”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所有推荐上报的身边好人候选人,需经基层党组织逐级推荐,经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委各党(工)委宣传部、中央和省有关驻并单位宣传部认真审核把关,并经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后,报至太原文明网中心,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政治可靠、真实可信、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本次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材料的,不纳入本次推荐活动。
(二)点赞评议阶段。在微信公众号“文明太原”(微信号:wenmingtaiyuan)推出点赞评议专题页面,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邀请广大市民网友参与点赞评议。候选人获得的点赞数仅作为社会代表评议组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评审阶段。结合网络点赞评议数及被推荐人的具体事迹,组织社会代表评议组进行评审,初步拟定2021年上半年太原市“身边好人”名单。
(四)实地考察阶段。太原市文明办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或委托各推荐单位对拟定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其人其事符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群众所认可。
(五)公示阶段。2021年上半年“太原好人”名单将在太原文明网及“文明太原”官微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各方评议和监督。
(六)审批阶段。公示无异议后,报太原市文明委审批。
(七)发布阶段。太原市文明办将适时组织召开身边好人发布仪式暨现场交流活动。
五、报送方式
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采取电子邮箱和纸质材料两种报送方式,二者皆报。(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不符合以下格式要求的一律不予参评)
(一)电子邮件报送
1.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填写推荐表。(宋体四号)
2.被推荐的候选人需提供1500字左右的Word格式事迹材料。(文章标题及内容要能概述人物事迹闪光点,文章内容第一段为人物身份简介,之后为事迹详细内容)事迹材料的行文要求: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标题宋体小二号,正文仿宋三号)
3.提供被推荐人一寸红底证件照1张(电子版)、先进事迹相关生活工作照,要求确保清晰。
4.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压缩文件夹名称请注明参评类别(例:敬业奉献——张××参评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tywmwglzx@163.com。
5.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委各党(工)委宣传部、中央和省有关驻并单位宣传部在报送邮件时需注明报送单位名称。(例:小店区文明办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委各党(工)委宣传部、中央和省有关驻并单位宣传部在报送规定期限内(正常工作日)将被推荐人的推荐表(加盖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工作单位如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也需要加盖公章)和15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太原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大厦1711。联系电话:0351-8222659。(纸质版格式要求同电子版)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委各党(工)委宣传部、中央和省有关驻并单位宣传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太原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顺利进行。
(二)层层动员,广泛参与。要层层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太原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深入挖掘各类事迹线索,做好推荐与点赞评议。推荐评议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推群众评,引导和激励更多人学好人、做好人、敬好人。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以事迹为准,不搞人情推荐,确保被推荐的候选人政治可靠、真实可信、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推荐与点赞评议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规则问题,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2021年“太原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太原市文明办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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